就这样,爱丽丝在贝内特一家依依不舍的目光下,搬到了距离内瑟菲尔德庄园不到一英里的小庄园里。
这个庄园叫做迈尔森庄园,坐落在山边不远处,从卧室的窗户那里就能看到后面的山色,确实是一个很美丽的庄园。
庄园里的一切都被打理的干干净净,都是爱丽丝喜欢的样子,甚至已经雇佣好了仆人!
但是刚刚放好自己的行李,爱丽丝就发现了不少惊喜。
首先是衣柜里的衣架,爱丽丝看到它的时候充满了惊喜,怪不得查尔斯之前写信的时候再也没有提过衣架的事,本来她以为对方太忙忘了这件事呢。
最后就是放在她床头的钢笔!
真的是钢笔,不是什么蘸水笔,爱丽丝晃动钢笔的时候能隐约听到里面的水声。她想要打开钢笔查看一下墨囊,却发现并不能完全打开,因为里边有一个杆子,另一端好像就是堵塞着墨水,不让墨水从钢笔里流出来的活塞。
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爱丽丝甚至有些弄不明白自己哥哥查尔斯研究出来的这个钢笔是怎么灌墨的,不过书写起来确实很顺畅。
爱丽丝开心到不行,终于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之后,迫不及待地冲出了卧室,想要感谢自己的哥哥查尔斯。
然后她就在大厅看到了正穿着一身有些奇异衣服的查尔斯。
查尔斯转过身来,衣服的正面完全展示在了爱丽丝的眼前。
得体修身的西装,还有着双排扣,翼领衬衣,略带活泼的领结,马甲上挂着的精致的怀表链,一点也不紧身的阔腿西装裤,这简直比之前更像是一个优雅的英国绅士!
“查尔斯,你穿这身衣服简直太帅了!”爱丽丝迫不及待地冲上前来,仔仔细细查看着对方身上的衣服,“这比我想象中的要好许多,这简直太适合你了!”
坐在沙发上的柏莎此时也笑弯了眉眼:“我也觉得这很适合你哥哥,穿这身衣服去参加宴会也完全不失礼,绝对能够引领整个伦敦的潮流。”
爱丽丝疯狂点头:“这衣服可比之前那些衣服好看多了,尤其是流行的紧身裤,那些马裤简直太反人类了,一点都不好看,还是阔腿裤好看!”
查尔斯被夸的美滋滋,不过提到马裤,他还是忍不住反驳:“马裤也有马裤的好,起码骑马的时候很方便。”
“只有骑马的时候方便而已,其他的时候简直太丑了,尤其是腿型不好看的人穿着的时候。”
查尔斯只能露出无奈的笑容。
“我看到了你做出来的钢笔,查尔斯,你居然真的弄出来钢笔了,那个墨囊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你说的那种推拉上墨的墨囊暂时制作不出来,但是用滴管做出来的滴入式墨囊却能做出来,你先暂时用着,等研究出来了那种推拉上墨的墨囊之后,我再给你换新的。”
一听这是滴入式墨囊,爱丽丝还真有些好奇。在剧本空间里,爱丽丝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样式上墨的钢笔,而在维多利亚时代,钢笔也是新出现的东西。
爱丽丝让查尔斯亲手演示,这才弄明白了这到底是怎么上墨的。
说是滴入式上墨,真的是滴进去的。因为没有塑料这种东西,所以钢笔的墨囊其实是金属的,用一个玻璃和橡胶制作的滴管吸入墨水瓶里的墨水滴入金属的墨囊里,将笔头拧上去,再将拉杆向前推,钢笔就能够使用了。
查尔斯还说了那个什么笔舌那复杂的一圈圈结构暂时制作不出来,而且如果是批量量产的话也有些太麻烦了,最终选取了简易结构,所以才需要这个拉杆固定住前面的笔舌,让书写更加顺畅。
爱丽丝听得懵懵懂懂,但是能感受到这个钢笔使用起来的感觉确实很不错。
起码不像是蘸水笔那样需要频繁蘸墨。
爱丽丝疯狂赞美了自己的哥哥,但是在拿到了钢笔之后,她又忍不住有了新的幻想。
“查尔斯,既然现在已经研究出了电报,那能不能研究出打字机?”
“打字机?这东西之前有人研究过吧,但是使用起来真的很不方便,一整页纸打完之后才能知道自己中间有没有出错,而且这不是盲人才用的东西吗?”
爱丽丝听得有些懵,她想到了电脑上的那些键盘,打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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