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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沈鹤归再长十个脑袋也查不到证据……

光阴如水,不仅和缓从容,还公平对待着世间的每一个人。

庆和二十四年正月,注定不平凡,先是太子归来以雷霆之势重掌朝堂,再是肃王暗害君父不成,畏罪潜逃,不知所踪。朝堂之上,凡对太子摄政有微词者,皆获恩典,可以辞官归隐,颐养天年,也可以选择外放。

以上都是对外的瞎扯,深处权利中心的所有官员都知晓具体真相,只有普通百姓当了真。

恩典出来没几日,朝班空悬过半,不得不从外面调官填补空缺,这一调,地方官又出现空缺,增开恩科便成了顺理成章之事,当然,明面上的理由,是为病中的庆和帝祈福选材,泽被天下士子。

原本调官一事归吏部与兵部管辖,但现在缺人,所以鹿文笙一行人被抓了壮丁,一直埋头忙到了正月底。

二月二龙抬头,帝王需率领文武百官举行亲耕礼,眼下庆和帝重病,这流程自然是由沈鹤归代劳。

鹿文笙站在人堆里,远远欣赏着沈鹤归扶犁耕地。

还别说,沈鹤归生的挺白,就是腿毛有些长,不过还好不密。脸长那么好,腿长这样丑,真是可惜,不过男孩子好像都是这样,像个毛山药。

沈鹤归对不该出现的视线极为敏感,他抬眼不动声色的观察的一圈,最后将目光来源锁定为鹿文笙。

看够了腿,鹿文笙视线上移,又看了几眼沈鹤归的臀,挺翘!可惜日常被袍子遮着,今天才发现。上次在西廊庑,她抓的貌似就是沈鹤归的臀,可惜了,都没好好体验。

虽说沈鹤归也是人,但封建社会的龙子凤孙,打小从权利富贵窝里泡着长大,总归让人感觉很不一样。

她听说前几日,有官员上奏,让沈鹤归选妃,也不知最后会选哪家贵女,太子妃应该就是女主了吧,到时候她得好好献下殷勤。

鹿文笙的灼灼视线,十分有存在感,让沈鹤归有一瞬的不自在。这些天他没见过鹿文笙,也没想起过他,但此时此刻,过往发生的所有,如画卷般,在他眼前翻飞而过。

前几日,新任礼部尚书在朝堂上提议选妃,并罗列了一堆人选,那些女子的动向他吩咐林守白逐一打探,传回的消息有厌恶,有害怕,有不屑,有贪婪,独独没见到类似鹿文笙这般的女子,喜欢与纠缠只是单纯因为他是沈鹤归,无关身份地位,无关外界流言。

真是可惜,鹿文笙并非女子,不然倒是封妃的好人选。

不期然撞上沈鹤归幽深的眼眸,鹿文笙急忙低头装作官袍乱了,需要整理。

看的不是她,一定不是她!菩萨保佑!她现在有些畏惧沈鹤归。

缘由是,那日献计过后,她去了几个关系要好的官员家里,双眼见到的那叫一个惨,伤口有红肿发臭的,有流脓发黑的,还有得了风寒不过几日便咯黑血不止的。她清楚这些都是沈鹤归上的手段。

她也是好奇心作祟,偷摸着藏了点药渣带去医馆让大夫查看,果不其然,全是虎狼之药,越喝越死,

不知熬了多久,冯苟熟悉声音终于回荡到了鹿文笙耳边。

是宣告仪式结束的声音。

商廉上前一把勾住鹿文笙的脖颈,道:“街上有庙会,小鹿剪不剪头发,若是不剪,我们一起去玩儿啊!”

猝不及防被勾住脖颈,鹿文笙被惊地打了个寒颤,缓过劲后才缓缓开口:“不剪,霍谦去吗?”

“当然去!”

“那走吧。”

远处高台上,沈鹤归缓缓眯起狭长的眸子,突然觉得太阳有些刺眼:“冯苟,去给孤备身衣裳,街上热闹,一起去逛逛。”

“喏。”怎么突然想起逛街,热闹虽热闹,但也太过杂乱了。

……

大街上摩肩接踵,人头攒动,卖花唱戏,舞龙杂耍,做什么的都有。

鹿文笙的脚步停在一个纸鸢摊前,商廉见她在燕子与蝴蝶间犹豫,便建议道:“你买一个,我与霍谦买一个,这样就不用选了,三月里,你家出去踏青放风筝的时候,记得喊我俩一起去便行。”

鹿文笙是挺想买给萤娘和宋枝蕴买风筝,眼下她犹豫倒不是因为选择困难,而是觉得这纸鸢上的画工粗糙,实在不值摊主喊的价,心里暗暗嫌贵。

鹿文笙小心放下手中的风筝:“现在才二月出头,离三月还早,买回去也是吃灰,还是不买了。”

说着,她的目光已从纸鸢上移开,转向不远处一个冒着热气的小摊,“那边有个卖春饼的,你俩馋不馋,买一个大的我们三个分?”

霍谦拿着三个糖人刚挤回来,附和道:“行!老规矩,糖人一人一个,小鹿先挑,我最后。”

鹿文笙选了小猫糖人,一口下去,猫尾巴便没了:“我去买饼,你俩去面前的面摊等我,我那份龙须面加辣加葱加胡椒!”

霍谦:“行。”

商廉:“我那段饼多加点豆芽!”

鹿文笙招了招手,表示听见了。

他们走后,风筝摊前站了一个清冷人影,蓝衣白冠,风姿清举,气质十分出众。

摊主惯会察言观色,只上下略一扫他这身打扮,心中便有了计较,暗地将风筝的价码往上提了三成。

“付钱。”沈鹤归目光掠过摊上纸鸢,音色平淡,并未多言。

“是。”冯苟抬手扶了扶脸上那张略显滑稽的狐狸面具,拿出钱袋子,开始数铜板付钱。

沈鹤归买走的恰巧是鹿文笙看上的那两只风筝。

便衣打扮的锦衣卫默默出现在沈鹤归身边,躬身接过他手中那两只燕子与蝴蝶形状的风筝。

“等等。”沈鹤归喊住了面容生的极为大众的锦衣卫,问道:“有纸笔吗?”

“有。”

锦衣卫自怀中取出记事用的棉纸小本并一支狼毫笔,双手奉上。

沈鹤归的笔迹与他这个人一样,初看温润如玉,细品却暗藏铮铮铁骨,锋锐无比。

‘凡庙会商贩坐地起价者,依律查办。’

落笔后,他从腰间锦囊取出一方鸡血石私印,在末尾钤下朱红印记。

远眺着熙攘人潮,沈鹤归将本子与笔物归原主,淡声吩咐道:“你们别都守在我身边,去办差事吧。”

“遵命。”

冯苟觉得极为不妥,忍不住上前劝道:“这样会不会不安全?”

沈鹤归扬起黑浓的长眉,伸手道:“面具给我,你也回去。”

冯苟面露难色:“这……”殿下身边一个人都没了,也太不安全了。

“别让我说第二遍,”

“是。”

沈鹤归斜对面,鹿文笙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在等她的饼。

这排队的人也忒多了,不过按照规律,人多的味道一定好。

她眯起被日光刺得发疼的眼睛,视线不由自主飘向隔壁的水产摊子。

这鲤鱼颜色忒正,可惜她家院子太小,没水池。还有那木盆里的王八,怎么那么像被沈鹤归没收的系统,就是颜色不太对,黑黄黑黄的,太丑!

这摊主也是没常识,将王八与河虾放在一起,要是王八个子再大些,数量再多些,这浅浅一盆野虾还不够它们塞牙缝。

“郎君,你的饼好了。”摊主的声音唤回了她的思绪。

“三个鸡蛋,四份韭菜,六份豆芽我都按照你的要求加里面,切分好了。”

鹿文笙付了钱,道过谢,目光依旧忍不住往那王八身上瞟。这么小的王八,连壳带肉都不够嘬两口的,竟也拿来当水产卖,真是作孽。

她拎着油纸包好的春饼转身,没走几步就被街边红艳诱人的糖霜山楂勾住了脚步,顺手买了两包。

打算一袋他们三个一起吃,一袋带回家。

街角的面摊飘来熟悉的香气,这家小摊鹿文笙每月必来,风雨无阻,早已成了熟客。老板是个黑瘦的中年汉子,瞧着约莫四十上下,一见鹿文笙来了,便熟络地招呼起来。

“三位大人的面来喽,小心烫!”他高声吆喝着将面碗端上桌,随即压低了身子,凑近鹿文笙耳边道:“鹿大人,这辣子与胡椒你自己加,碗底给你们多加了肉,可别声张。”

鹿文笙会心一笑,也压低声音回道:“老板生意兴隆!”

老板黝黑的脸上绽开朴实的笑容:“多谢吉言!”

沈鹤归撩开衣袍,安静坐到了三人背面,要了一份与鹿文笙一样的龙须面。

热汤热饼下肚,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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