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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失约的胡天王

胡逢宴的饭菜上桌,文一越捡了两块鱼腩,突然说:“我好像闹肚子了,胡逢宴,你先送我回家,沈老师,我们之后电话联系。”

沈立微问:“要不要紧,我给你找点药...”

文一越忙说:“别别别,给我留点面子。”

胡逢宴没说话,只是扶着文一越离开。

到了电梯上,文一越就不装了。下楼后,胡逢宴去找烟,没有在口袋摸到烟,突然想起昨天晚上他又决定在文一越面前戒烟了。

文一越憋着笑,走进小区里的超市,买了包胡逢宴尝抽的烟和打火机,又给自己买了瓶王老吉。

回到车上,胡逢宴一言不发地点烟,文一越喝了口王老吉,忍不住笑出声来。

“胡逢宴,这就是你初恋?”

胡逢宴脸色乌黑:“瞎说什么呢。”

“不是的话,谁还能让你连装都懒得装了。”

“我跟他没谈过。”

“哦对,你说过,是你单相思。”

胡逢宴见这货欠收拾,故意朝他脸上吐了一口烟,呛得他咳嗽个不停。

文一越吸了满肺二手烟,还是止不住笑。胡逢宴回忆了一下,两人自打产房就认识了,二十六年,从没见文一越笑成这个样子。

这小子是有几分当明星的资本,二十六岁了,笑起来还跟十六岁一样,干净地像小孩涂鸦的白纸。

半根烟抽完,胡逢宴冷笑了声,确实好笑。他高中的时候,对自己的身份藏得很紧,虽没有过正式交往的对象,但为了掩人耳目,故意装得水性杨花,身边妹子不断,不是校花就是班花级别,出现在他身边的人,有坏的,但没丑的。

他喜欢男人,喜欢男人为了掩藏自己性向欲盖弥彰的样子,也喜欢他们被世俗眼光逼到边缘摇摇欲坠的内心。

当然,他喜欢好看的男人。尤其是又好看又骚的,至于是明骚还是暗骚,还得看心情。

他发誓,他当年暗恋李惟的时候,李惟绝不长这样!

他妈在他五年级时候去世,胡逢宴一个人照顾老年痴呆的外公,舅舅为了要外公的养老金,拿刀上门吓唬他。胡逢宴照他妈之前教过的报了警,出警的正是李惟。

当年的李惟还在实习,清瘦干净,小小的胡逢宴发誓自己一定要干到这个男人。

想到如今他快被大肚腩崩开的纽扣,胡逢宴也捧腹大笑。

他的笑声和文一越的叠在一起,正好是两个不同的声部,像一段天然和弦。

胡逢宴不禁伸出手,揉了下文一越毛茸茸的脑袋,文一越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突然严肃:“你越界了。”

胡逢宴心里翻了个白眼,他想,这小子都被自己干过多少回了,他们之间还有界限吗?

“小文啊。”胡逢宴学着公司里那些老家伙的口吻,夹着烟的手掌勾住文一越的脖子,“知道哥当年为什么没参加高考吗?”

那时候的胡逢宴,像是有着世界等他拯救一样。他自认是一棵参天大树,不屑把自己和文一越这些没经历过风吹雨打的小草作为一谈,文一越知道自己问了,他也不会说,所以他从没问过。

文一越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当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胡逢宴,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对胡逢宴示好,而是翻阅遍了全网的少女小说,将这份初恋的意义直接捧高到了外太空的高度。

他文一越的恋爱,一定比流星花园更值得流传千古。

所以对胡逢宴没有参加高考一事,文一越略有惋惜,但更多的是坦然接受。

没来就没来,人活着就行。

时隔多年,胡逢宴自己主动提起,文一越才允许自己对他的事好奇。

“为什么?”

“你还记得极色吗?”

嗨,文一越二十六年人生,唯一去过的黄色场所,想忘都难。

“极色老板,江湖花名段千门,这个名字的意思呢,是指他手上的门道多。李惟没有背景,没有升职门道,我为了帮他升职,把极色涉黄涉赌的证据给了他,可没想到,段千门才被关了两年就放出来了。他顺着自己的关系,摸到李惟那里,李惟为了保住他的家人,供出了我。李惟带着他手底下几个亡命之徒,在考场门口堵我。还好我留了个心眼,提前找了胡家,他们把我折磨了两天后,打算把我关在车厢里沉江,胡家的人及时赶到,我才捡回一命。”

文一越听罢,只想打自己一个耳光——

他刚才到底在笑个什么?

文一越惊了好半天,他感觉自己的魂被抽走,麻木地张口问道:“他们为什么不...早点儿去?”

“能赶到就不错了,就算报了警,也不一定有他们及时。”

“为什么不是告诉我?我也可以找警察。”

“文一越,我中考只差你十八分这事儿让你整整记了三年仇,要是害你错过高考,不得吃了我?”

文一越终究不是他研究过的那些少女小说里的少女,他无法因为喜欢过一个人,就听不得他半点不好的遭遇。

哪怕他存心想要逼红自己的眼眶,挤出两滴眼泪,眼里还是一片荒漠。

这就得怪他那个猪狗不如的爸了,谁叫他是个混账,让他原生家庭不完整,导致人格缺陷!

“刚才在沈老师家里,为什么不揍他?我记得你得拳头很厉害。”

“我们的目标是沈立微,不是他。”

文一越低下头,过了会儿,又转头去看窗外。映在车窗上的胡逢宴的侧影和窗外景色融为一体。

“胡天王,想喝酒吗?我请。”

文巨星主动提出请客,谁敢不给脸!

胡逢宴把车开到一间小酒吧,正值暑假,酒吧里都是伪装成年人的高中生。

胡逢宴高中并不喜欢来酒吧玩,他辛辛苦苦给人捏背才能挣几个钱?来这里俩小时就能花光他一个月的薪水。

高二假期陆弥在这里驻唱,文一越常来这里陪陆弥。胡逢宴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因为文巨星的自行车被偷,喊他过来接人,后来倒是因这次偶遇,他成了这里的调酒师。

在那个时候,还没人知道文一越唱歌有多好听。他有学霸光环加身,为人不喜欢喧嚣,总是将身上其它的优点隐藏起来。

文一越买了两杯精酿,接到酒,回头已不见胡逢宴人影。他四处张望,酒吧人满为患,姚明来了也得被人海淹没。

这时传来一声“好球”,声音的来源是台球桌,文一越望过去,只见胡天王手握球杆,松了松另一侧肩膀,然后又伏下了身体。

文一越端着酒过去,人群里掌声不断。

胡逢宴心无旁骛,一杆清台,不断瞄准、击出。他的动作行云流水,淡定冷静。为了方便他进球,围观群众自觉地向后退让出一部分空间。

文一越是音乐天才,但不是天才,为了音乐学习两手抓,他必须牺牲其余时间。他不会玩台球,也看不懂。

不就是进球吗?他用手也能扔进去,有什么好鼓掌的。

胡逢宴被送去国外混学历那两年,纯玩,而且玩得都是高端局,今天这局对他来说只是打发时间,一局结束,就把杆让给别人了。

文一越举着酒杯问胡逢宴:“左手生姜,右手柑橘,你喝哪个?”

胡逢宴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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