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惊幔开始后悔了。
在身边的同伴吵得那么凶的时候自己就不应该只想着做一个看客。守望相助体现在哪里?精诚团结又展露在哪里?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跟着步跃夕一起跑好了。
沉浸式体验这么个东西,也不是谁都能得获其精髓的。风惊幔在亲眼见证了辛可威和迦蔗果先后经历了百感交集的大喜大悲之后,说什么也没办法再陪他俩玩儿下去了。
“感同身受”想在她这里刷一波儿存在感简直不要太难。风惊幔并未觉得人物遭遇的诸多不公有多值得震怒,也没觉得否极泰来的转折多么令人欢欣鼓舞。最夸张莫过于被演绎得目断魂销的极致悲情,眼见一个同伴黯然神伤另一个就差哭得抽不上气了。
反观风惊幔,她思考的重点竟然是那个伶人的妆容。粉打得再薄一点儿好了。这么着吧,就,很容易哭花。不要说眼泪了,她甚至连一点儿想哭的感觉都没有。
后悔归后悔,提前离场却不是她的主意。那多不划算呀,钱都花了。
然而,花了钱却不能阻断身边其他人朝她抛来目光中的质疑和不解,包括她的两个同伴和近在咫尺哭得梨花带雨的伶人。
谁说不是呢。若观者皆如她这般冷静到令人发指冷静到令艺人怀疑人生的程度,还让人家怎么愉快地接着哭?
在迈出临街的最后一道门槛时,风惊幔的脚下还被狠狠地绊了一下。
对待一个走路漫不经心的小姑娘,这个门槛的高度显然不是很友好。而若是对待一名不合格的观众,这就叫报应。
室外的天虽已有些擦黑,但毕竟要比内里一曲悲欢离合明亮得多。
风惊幔一个人在街上走。日光带走了花店门口最漂亮的那朵花儿上的水分,同时也带走了晚风里仅存的一缕温度,吹在身上有一些凉。
她走得漫无目的。眼里有风景,又不止是风景。
嗯。这件披风,颜色温润质感轻柔又有些毛茸茸的,这个时辰披在身上不仅保暖,上手的话也应该很好摸。
风惊幔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同那件毛茸茸的披风主人打了个照面。
错了。动作错了。她记得自己曾经说过,如果有机会逮着了夜盏凉身边的这位土财主,光摸个披风有什么用?不是说好了要抱大腿的吗?
除了在出门时多加了这件披风,方澈的打扮同往日里风惊幔常见的样子并无不同。
他在远处时便已看见风惊幔了,只是不晓得这个小姑娘为何哪条路都不喜欢偏偏迎上了他脚下的这一条。
他只是没有刻意回避。结果就是风惊幔闷了头一声不响地撞了上来。
“原来是方先生。晚上好啊。”
见了面,招呼总是要打的。风惊幔本意是想问候一句“你近来可好?”奈何昨日刚听说这位贵人又病了,方才亲见其脸色确实有些难看,便临时改换了一句。
说了什么并不打紧,左右都是敷衍。
然而,有心敷衍的似乎只有风惊幔。方澈虽然身病未愈看上去状态欠佳,但心情却出奇地好。他不仅主动告诉风惊幔自己这个时候出门是要去纸人店,且言夜盏凉晚些时候也会去。
此刻,于风惊幔而言,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浆糊味儿的纸人可要比方才见到的貌美伶人有吸引力得多。因为这两个字让她蓦地想起了一件事。在祜城时,夜盏凉曾经阻止自己不要为纸人画脸。
最后,那些纸人的脸还是要画的,只不过都是于翌日清晨由扎彩师父自己画好后才送去了法事现场。
风惊幔猜到了这里一定有讲究,只是后来没有机会向夜居士请教。方澈既然将目的地告知自己,想来并不会介意她一同前往。
于是,一条街还没有走到头,风惊幔的身边就换了新的逛街搭子。
虽然整日里总喜欢戏言说有个有钱的朋友有利于少努力一些云云,但事实上,她走在方澈身旁连话都不想多说一句。别问原因。问就是笑话之所以被当作笑话来讲,只有一个原因,讲话人自己就从未把它当成是真的。
风惊幔还是第一次见到纸人店开在这么繁华的地段。怪自己眼拙了,这么明晃晃的门匾竟然从来不曾留意过。失败。
“方先生,我们进去吧。”
风惊幔正欲抬了腿迈上石阶,眼角的余光扫到一旁的方澈竟然直直地站在门口一动未动。
她旋即收住脚步,朝着方澈目光凝视的方向去寻。上下共计两排延伸数十丈的七彩花灯,就在风惊幔转身的瞬间由近及远次第点亮。
额,有钱人的眼光还真是毒啊。街对面站立的应该就是彩灯的老板了。他的手势自己就没有意会到,还以为是在哪个酒楼喝多了刚出来透风的。
那一片花灯,已然将这半条街映得很亮了。其实也不用这么美的。
……风惊幔终于知道方澈看的是什么了。就在街的对面,步跃夕和夜盏凉并肩朝着他们的方向信步而来。
怪只怪忽然亮起的这片灯海太过炫目,晃瞎了风惊幔的这对没开光的鸟眼。她居然这个时候才看见。
四人对面而立。未及开口,气氛竟然有一点说不出的怪异。犹来阁的还鹰和阁内的编外帮手,居士和他的朋友。打乱了重新组合倒也没什么,只是这几人的目光看起来似有些别的内容。
原来对面的这个人,就是传说中云洲的最后一只还鹰。步跃夕。
如此近距离的盯着这张脸,方澈自然是第一次。只不过,若切换至另外一个身份,情况则略有不同。
此刻落入方澈眼中的,并非是步跃夕面对陌生人所惯有的淡漠疏离的神情,而是透过他这张脸令方澈联想到的那一对辨识度极高的紫翅,以及自己在面对这样一对翅膀时瞬间的惊骇错愕。
在他背上,被这对翅膀割裂的皮肤依然会疼痛。这种疼痛,不仅仅是在提醒他慎重思考一个问题,当下次面对如此劲敌时是否还会有如那日般的运气。同时,更是在提醒他留意,留意这对紫色翅膀的主人。
至少于当下,方澈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复杂。复杂的只是眼神。这种过分关注的眼神,他原本也是想隐去其锋芒的。然而,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压根儿就没有一个人是在看他这么的不体面。
风惊幔身边的这位方先生,步跃夕是见过的。见过而已,关于此人的背景和生平他也了解,而这种了解绝对与些许的关注无关,仅仅是因为人家记性好。
风惊幔和方澈的这种组合,有些令步跃夕看不懂了。如果一旁的门店不是纸人店而是钱庄,他还会有至少一半儿的把握觉得风惊幔是偶遇了主家一块儿去兑取银钱的。
有钱人的产业自然很多,遍布衍城最繁华的街市甚至遍布衍城也是有的。
风惊幔的逛街搭子也这么多他却是第一次知道,多到都可以在衍城最繁华的街市随手就抓了。
似乎……这还没完。看什么看?风惊幔的眼神比她一门心思吃饭的时候还要专注,目不转睛地盯着夜盏凉的那张脸。
难不成是有话要说。谁知道呢,总之不会是为了挂单请假的。
就是。出来玩儿谁还会想正经事。
风惊幔可从来就不是什么务正业的筑梦师。不仅如此,她的行事准则中还有一条,能动手时就别动嘴,能动口的千万别难为眼睛。有些话但凡可以张口就问,谁还愿意费这个劲。这么盯人眼睛不累的吗?
其实,她的问题只有一个:夜居士怎么总是喜欢在步跃夕身边晃呢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吗?
没有。
因为夜盏凉的眼里只有一个人。
整条闹市并不会因为谁的眼神过分专注而凝固。身后,卖冰糖荔枝小贩的吆喝声已经叫过五遍了。时间于明灭流动着的夜色下似乎消逝得更为迅速。
一间纸人店没什么,吸引的也只能是对它感兴趣的人。步跃夕猜到了风惊幔为何来此,不过可惜了,他并没有打算让她在今日解了那个惑。
“忽然记起犹来阁还有些事。我们先走了,抱歉!”
勉强可以当成是借口的话就这么说了。步跃夕和风惊幔人也已经走了。只是有一点与步跃夕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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