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润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一个女孩儿家,怎么能当着男孩子的面把那种东西说出来。
薛忱心里冷冷评了一句“粗鄙”,嘴上懒得说。
孟栀一则心无杂念,二则从小在市井里长大,又没读过太多书,听大人们粗口说惯了的人,说话没那么讲究,自己丝毫不觉得说错了什么,自顾自说下去:“如果是我,我可能会另外埋在土里。大家在护城河里捞出一块之后,就容易以为凶手会把所有的部分都扔进这里。但凶手偏偏要把最关键的部分藏匿到别处。这关键的两块,占不了多大的空儿,要藏还是容易的,随便挖个深坑就可以了。说不定,就埋在岸边。”她到底是没碰过凶杀案,缺乏经验。
薛忱冷笑一声:“哪里那么容易?别的风险不说,光是腐臭味,就足够暴露了。你以为尸臭是区区几层土就能遮掩的?更不用说臭味必招来昆虫野兽,结果或是被人看出异常,或是牲畜干脆把坑给你刨开。”
孟栀撇撇嘴:“埋的时候在土层中间搀上一层新鲜的屎不就行了吗?”
“啊?”温润脸都扭曲了。
孟栀道:“你闻到地下有臭味,拿铲子去挖,挖出来屎,你还会继续挖下去吗?”
薛忱认真跟她争论:“……屎臭和尸臭还是很不一样的。而且屎干了之后就不那么臭了,尸臭绵延更久。”
孟栀道:“可是普通人谁闻过尸臭呢?既然从来都没有闻过,根本不知道这是尸臭,看到屎之后自然就不会再深挖了。”
薛忱还试图继续跟她讲道理:“屎过不了几天就会跟泥土融合在一起,一铲子下去根本看不出分界。”
鼻子里闻着尸臭,脑子回忆起屎臭,温润受不了了,连忙摆手制止:“停停停,咱们能先别说了吗,我早饭都快要呕出来了……”
孟栀还跟薛忱杠着:“那依你高见,如果你是凶手,你会怎么处理呢?”
薛忱道:“如果我是凶手,会仗着自己的身份、权势、宫中人脉,趁着陛下要广修佛塔,将头颅密封于陶罐,再混入舍利供奉品中,埋进地宫里,让它从此永远不见天日。”
他此话一出,孟栀和温润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因为他说的方法真的可行,而且真的很像凶手会做的事。
薛忱自己也后知后觉意识到了这一点,不免感到森森寒意,但他说:“现下没有任何证据指向这种藏尸方法,所以咱们暂且不必循这种路子去查,否则极有可能徒然浪费时间。我们只剩六天了。”
三人忍着护城河边的冲天臭气,不远不近地看官府组织人力继续打捞尸块。
为了防止被人认出,孟栀戴着冪离,温润见状也给自己弄了一顶。
薛忱从前打马走街过巷,常引人注目,他自知自己生了一副好面孔,颇为自矜,然而今日再有目光落在他脸上,他总觉得别人在窃窃私语议论他:“这就是昨晚那个被人扒了裤子的小郎君……”“昨晚有个小郎君光着腿骑马在街上跑……”“有伤风化……”
起初他看温润戴冪离,对此报以不屑的嗤笑,后来渐渐承受不住目光的重量,自己也去买了一顶。招来孟栀和温润对他指指点点大笑不止。
这一日,官府的打捞毫无进展。仵作的工作也毫无进展。
现有的尸块,缺少头、颈、裆部和内脏,仵作将尸块拼合成尸身后,勉强确认死者是青年男子。因通身未能验出致命伤,也找不回任何脏器,故而不能确定死因。只能初步判断凶手与死者相识,是趁死者不备时突然作案,因此二者之间并未发生激烈斗殴。但至于所谓“凶手”是什么人,仵作毫无头绪。
薛忱独乘一马,温润载着孟栀,两匹马三个人——三个都戴冪离的人——沿着护城河不停地晃,还总往尸体附近的人群里扎,晃了没多久,就引起了官府的注意。
温润因为尸臭的缘故正犯恶心,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只得跟孟栀强颜欢笑,孟栀则因什么都闻不到,跟温润谈笑风生。二人丝毫没觉察自己已经被盯上。
还是薛忱敏锐,听见有两个不良人窃窃私语:“那三个遮面的人里,身后载着女郎的那个,看身形,像先前京兆尹家的公子,另外单枪匹马的,看着像是薛参军。”
薛忱不动声色,策马靠近温润,低声道:“咱们被官府盯上了,你们俩向东,我向西,趁他们还没上马,快撤。”
温润道:“撤去哪?咱们还能回道观吗?”温润怕连累襄国夫人。
孟栀道:“二狗自己回道观,想办法把冪离毁掉,回去跟大家统一口径,就说从未见过我们。”
薛忱道:“那你俩呢?”
孟栀道:“我俩出长安。出了长安城,没人认识我,我肯定能找到地方做工,饿不死。”
薛忱不信:“得了吧,你做工,去哪家做,就把哪家给做黄了。”
孟栀道:“你只看见我每次把店都做黄了,却看不见每次我把老店做黄了之后,下次都能找到新工作。”
薛忱一怔:虽然知道她说的是歪理,但好像确实又有点在理。这人虽然是个混子,却确实有点本事在身上。
旁边温润苦着脸道:“阿栀妹妹,你是能找到工,可我……我……我总不能靠你养着吧?”
孟栀诧异他竟有如此想法:“想吃我的软饭?你想得美!你好手好脚一个男人,出去做苦力也得给我把钱挣回来。”
薛忱终究不肯二人出城,说道:“外面乱得很,不如还是随我回道观,若是官兵来,你们随时潜藏进终南山里。茫茫大山,总有你们藏身之处,我们要接济你们容易,你们想逃避追捕、逃到更远的地方去也容易。而且山里总有食物,不容易饿死。”
温润也忙道:“是呀是呀,阿栀妹妹,你一个女儿家,身上的伤还没好全,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咱们俩出城去讨生活,绝计不可。”
孟栀满脸嫌弃地答应了。
两匹马分头而行,所幸官兵并未穷追,他们很快便双双甩掉了跟在后面的尾巴,回到道观。
孟栀罕见地沉默了一路,温润怎么逗她说话都不接招。
在道观重新碰头,孟栀向薛忱道:“我不想坐以待毙,也不想去山里躲藏,也不想离开长安城了——长安城是我的家,我凭什么要离开?我们一起破案,把那个万恶的驸马扳倒吧。”
看到一个混子如此的干劲满满豪情万丈,薛忱一时竟不适应,点头道:“可以。”
两人去孟栀住的那一间精舍坐下,开始谈案子。
孟栀道:“我想了一路,为什么包尸体的布是半幅裙子。如果是一个男人杀了人,为什么不直接用男子袍服包裹尸体?那半幅裙子更像是女人顺手拿来用的。如果女人是他的帮手,一个男人为什么不寻另一个男人做帮手,而一定要寻一个女人来帮他?想来想去,我觉得很可能动手杀人的是女人。”
薛忱点头:“说得有道理。”
孟栀继续道:“死者是一个身高与你相仿、体格并不孱弱的青年男子,要杀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设想了一下,假设我要杀你,而且不在你身体除了颈部之外的地方留下什么伤痕,要么我得把你灌醉、迷昏,趁你昏睡时下手;要么我就需要别的帮手。否则哪怕是突袭,我也做不到让你的尸体像我们看见的死者那样干净。”
孟栀说这话时,眼睛直勾勾盯着他脖子。薛忱莫名感到脖子一阵冰凉,不自觉地抬手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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